一個最高法院的案件可改變Columbia / Ellicott City刑事被告們的移民狀況

一個最高法院的案件可改變Columbia / Ellicott City刑事被告們的移民狀況


《第六條修正案》的憲法(The Sixth Amendment of the Constitution)確保了被告人應享有法律顧問的有效協助。這表明在多數情況下,律師將調查事故的真實情況以及研究此刑事案件的法律,並且判斷被告人無罪的可能性,或者決定認罪協議是否為最安全的途徑。在Howard County 地方法庭以及巡迴法庭中,對於華人以及西班牙語移民被告人,法律往往注重於這些被告人是否將面臨監禁,緩刑,或者罰款。隨著聯邦政府對於移民作出新的改變,華人以及西班牙移民被告人的移民身份以及案情對被告人的潛在的附加影響已經成為辯護律師如何對此刑事案件進行辯護的焦點。


在許多例子當中,認罪協議能夠解決刑事案件。這些協議能夠保護被告人避免因法庭審判被判有罪而帶來的嚴重後果。為了進行認罪協議並且遵守《第六條修正案》的法規,辯護律師有責任向刑事被告人解釋其因認罪而放棄的權利和潛在後果。陪審團的審判權,面對和盤問證人的權利,還有保持沉默以及拒絕作證都是十分重要的權利。另外,被控有罪對非公民的華人及西班牙語移民客戶帶來的影響是很容易被忽略告知的。


無論辯護律師是否了解,若被告人對刑事案件表示認罪,並且此案件在被告人所在州認定為輕罪,如果法院的處罰為一年及以上,即使是緩刑,移民法都將認定其輕罪為惡性重罪,並且驅逐此非美國公民出境。這條法案不區別於非法移民,學生簽證持有者,或者永久居民。離境是強制的。


傳統地說,法院以及律師認為告知華人和西班牙語移民"如果他們是非美國公民,被判有罪將會導致包括驅逐出境等嚴重後果"就已足夠。這是大部分法院以及辯護律師給出的指示及細節。然而,在肯塔基州帕蒂拉的案件中,法院對此類問題作出權衡(Padilla v. Kentucky, 130 S. Ct. 1473(2010) ) 。此次事件於2009年在法庭上進行辯論並於2010年接受判決,它要求被控人必須被告知面臨離境的可能性。辯護律師不應該只是簡單的通知客戶可能面臨被驅逐出境,或者建議被告人詢問更有經驗的移民律師。相反,法院規定Howard County 的犯罪辯護律師有責任熟知並且提供詳細的信息。如果律師沒有給與移民提供足夠詳細的信息,法院將會判定律師提供了無效協助,並且將會依據憲法允許新的審判。